談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
日期:2003-12-10
方圓城建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引言:作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對工程項目進行"三控兩管一協調"。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偏重于質量、投資、進度的三控制和現場的組織協調,而忽視了對工程合同的管理,其實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我們所進行的每一項工程建設都是綜合性的技術經濟活動。它涉及面廣,工期長,材料、設備、工藝、技術、質量等都有相應的設計要求,協作單位多。為實現項目目標,就需要有一個工程管理的聯系紐帶和約束條件,以加強參建各方的協調配合,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各方行為,而這就是工程合同。通過合同手段對項目所實施的管理就是合同管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中,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之源。在一般情況下,是先有項目,后有合同,再后才有實施。合同制定得好,也就掌握了工程管理的主動權。同時,通過優化合同管理也能創造經濟效益。根據國外經驗: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技術優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潤,但最多不超過3%~5%;而合同管理得好,能使利潤增加10% ~20%。因此,監理工程師要從監理的目的與業主的利益出發,把項目的計劃與目的、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充分地體現在工程合同中,把合制訂得詳細、周到、完整,這樣對后續的項目實施與監理是大有幫助的,甚至是事半功倍,F就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重點要把握的問題,結合本人的實踐經驗,以設計與施工合同為例,談談自己的看法,借以拋磚引玉。 監理介入:在很多工程實踐中,監理工作都是在工程施工階段介入,甚至在選定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以后才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這對監理工作很不利。由于工程建設的技術性專業性強,而建設單位往往又缺乏這方面的人才與管理經驗,簽下的施工合同問題很多。因此監理單位有條件的應爭取在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指監理合同以外的合同,下同)前介人,以便從專業角度協助建設單位簽訂各項工程合同。工程咨詢、策劃、設計、代理及工程審批部門等有條件的應提醒建設單位盡早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根據有關規定,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就可介人工作。當然這是最好不過了。但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從項目的勘察設計階段至施工招投標階段之間介入比較合理。如果項目實施的工程合同已經簽訂,爭取做一個補充協議,也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設計臺同監理:工程設計是項目計劃成功與否的關鍵階段,并影響到項目實施與使用的整個過程。項目的經濟指標、質量標準、使用效果與壽命等總體指標均是在這個階段確定下來的。如果把工程施工比作"流",那么工程設計就是"源"。因此,加強設計合同的監督管理,從工程建設的源頭上把關是項目順利實現建設目標的關鍵?梢灾貜娜齻主要方面進行合同監理: 1、推行限額設計。市場經濟講求投入與產出的經濟對比,而很多工程項目由于設計太夸張,裝修檔次過高,工程造價遠遠超過計劃投資額,使得業主難于接受,造就了一個個半拉子工程,或者由于施工過程中不得不修修改改而變得面目皆非,讓人難于忍受。因此改變設計單位重設計輕預算、先畫后算為邊畫邊算,推行限額設計是設計合同監理的重申之重。 2、厘清職責。非業主原因的設計變更,如:設計不合理、技術水平不適應時代要求、施工圖設計審查不過關等,均應由設計單位承擔設計修改或變更責任。由于政府審批工程項目的部門多,審批手續也多,也會給工程設計增加變數;再者,對設計的原始依據資料要求不清,如設計任務書、地質勘察資料、復雜結構實驗等的要求不清,都可能造成設計返工。如果責任不清,往往互相推諉,勢必影響工程投資與進展,因此厘清職責非常重要。 3、做好設計售后服務。很多設計單位出了施工圖后就向業主收取最后一筆設計費,理所當然地認為設計服務工作到此結束了。之后,業主單位要求繼續服務就要負責接送、支付服務費等,這是很不合理的。監理單位應該向業主說明情況,建議業主在設計合同上約定:最后一筆5%的設計費應在正常進度下的工程竣工驗收時(或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驗收時)支付;同時,計單位應負責施工圖會審、工程隱蔽檢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等的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業主要求派駐現場服務的可另計服務費)。 施工臺同監理:工程施工是項目實施即將提交產品成果的最后階段,量多面廣時間長,涉及方方面面。這時也是最容易出現實際與計劃的偏差,出現監理"三控"失控等問題的階段。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杜絕"豆腐渣"工程是監理工程師的應盡職責。施工合同管理應重點把握以下方面: 1、使用施工合同標準文本。過去很多施工項目由于沒使用標準合同文本,條款太簡單、表達不規范,各方責任不明確、事情交代不詳細,增加了各方面的工程風險,制造了許許多多的工程糾紛,這種教訓不能讓它再出現。因此,必須提倡并推廣使用標準合同文本,以提高工作效率與使用效率,F有的標準合同是經過各方面的專家總結實踐經驗多次修改編寫成的,條文多、內容細、權利義務責任明確、適應性強、使用率高,可以放心使用。同時,要爭取合同的擬稿權,避免粗心大意讓對方"牽頭鼻子走"而吃虧上當。如對方寫:"……材料送到現場",如果現場范圍很大,可能發生二次搬運費用。作為監理工程師就不能讓對方這么寫,而應指明送到具體操作現場。 2、使用固定價格合同。有固定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兩種,可以根據具體工程的需要選擇使用。使用固定價格合同有利于投資控制,減少現場簽證與工程風險,減少監理工作量。如政策性價格調整、材料設備品脾調整、施工抽冰臺班、土方外運、文明施工費等可預見又不好算的項目,均應給予預算包干,以減少工程風險。盡可能減少工程造價調整的現場簽證,若確實需要,應在施工現場即驗即簽或限定時日內補簽,禁止在工程竣工驗收后補簽。涉及工程造價調整時還應規定一個限額,限額以內的不予調整,限額以上的按規定給予調整(不一定按實調整,但一定要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與中標報價辦法)。有些施工單位平時不注意及時辦理簽證,等到工程竣工結算時到處找人簽證,這時現場人員已經撤出進入新的工地,再去回憶前面工地的細節事情就記憶不清了。因此,要在合同中寫明這種禁止。 3、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按規定施工單位自檢合格了才能向監理報驗。但有些施工單位其實沒有自檢(或形式上自檢)就報驗,增加了監理工作難度。如果在合同中約定:監理或有關單位驗收或復驗兩次以上不合格者,給予施工單位一定的經濟處罰;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先做竣工圖才能進行竣工驗收,改變過去那種竣工驗收后要辦理工程結算時才去做竣工圖的習慣。這樣,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可能也會輕松一點。 4、工程款支付。在工程款支付時,施工單位一般先開收據。待工程竣工結算后一次開具總額發票。但有些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后遲遲不予 辦理結算,甚至有施工單位覺得工程尾款還不夠交稅費,干脆不辦結算了,留下一個長尾巴。這就給監理與業主單位增加了工作難度:監理工作不能了斷,工程決算辦不了,固定資產無法入帳,甚至發生其他財務風險。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支付時累計達到一定數額就要開具價款發票,這才真正符合稅收的有關規定。同時,工程保修尾款的支付條件應在合同中給予具體確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各分部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各不相同,基礎與主體結構的質量責任是整個設計壽命期。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要選定某個關鍵分部的保修期作為保修尾款的支付日期,如屋面防水等。在工程保修款支付后,其他分部的保修責任還要繼續。但還有一點必須注意:工程保修款支付前,必須辦清所有竣工驗收手續,所有竣工驗收資料歸擋。 結語:合同管理是監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偏廢,還要在實踐中不斷加強。一個好的監理工程師應該具備合同管理的良好素質與意識,懂得利用合同進行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條條框框細節繁多,而且以上所談到的僅僅是對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實施中,容易出的問題或爭議的地方如何解決。其他合同管理如:工程咨詢、委托代理、設備采購等合同管理也可以參考。當然,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對搞好各類合同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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